主旨:本會藝術行動展覽空間114年度藝術合作計畫開放申請,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屬單位或貴校相關系(所、班)師生,請查照。
說明:
一、為促進推廣文化藝術展覽活動及推動大溪在地文化交流之機會,並增加本會所室內場地之公共性,爰依本會制訂之藝術合作辦法,開放本會藝術行動展覽空間供從事藝術策展之申請。
二、本會114年藝術合作計畫自113年9月9日起至10月31日開放申請,其申請使用場地為本會藝術行動展覽空間(桃園市大溪區中山路29號1樓),凡從事藝術創作、策展之個人或團體均得申請。
三、相關申請方式請至本會官方網站(https://www.takoham.org.tw/index)「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藝術合作辦法申請」下載,申請書請親送或郵寄至本會,信封請註明「申請114年藝術合作計畫」,逾期不予受理,符合資格者將另行通知,如未獲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申請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