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局辦理114年「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補助受理申請作業,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補助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 體辦理徵件比賽作業要點辦理,補助對象及條件如下:
二、本期受理申請日期自113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止,補助金額 依本局114年度通過預算額度及審查結果辦理。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程內檢附填妥之申請書及計畫書7份,併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逕寄本局視覺藝術科,信封請註明「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補助申請案」。
四、「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補助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 辦理徵件比賽作業要點」及申請書表請逕至本局網站-藝文 主題-視覺—視覺藝術補助下載(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104994/Lpsimple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