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局辦理116年「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補助」受理申請作業,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補助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作業要點辦理,補助對象及條件如下:
二、本期受理申請日期自115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因起始日適逢假日,受理期程順延至次一工作日),補助金額依本局116年度通過預算額度及審查結果辦理。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程內檢附填妥之申請書及計畫書7份,併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寄至本局新址:403604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臺中州廳),信封請註明「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補助申請案」。
四、「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補助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作業要點」及申請書表請逕至本局網站-藝文主題-視覺—視覺藝術補助下載(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104994/Lpsimplelist)。